清明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(广大驾驶人朋友出行注意安全)
清明假期将至,天气逐渐转暖,群众旅游、祭扫等公路出行需求增加。为保障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新疆交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,发布清明节期间“两公布一提示”,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出行注意安全。
清明节放假通知
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
《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
4月5日放假,共1天
高速公路通行政策
根据《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》
清明节期间实行
7座以下小型载客汽车(含7座)免费通行
免费时间:4月5日00:00—4月5日24:00
免费车型:7座以下(含7座)载客车辆
安全出行提示
1、出行请提前查询路况,做好出行规划,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。驾车时尽量避免长途驾驶,自觉抵制酒后驾驶、分心驾驶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。
2、清明期间,陵园墓区、旅游景点路线流量增加。驾车出游请文明驾驶,规范停车,遇道路拥堵请耐心等待,不要占用应急车道,不要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,不要穿插等候的车辆,发生事故快处快撤。
3、驾驶行经农村地区,遇急弯陡坡、临水临崖、紧邻村镇等路段时,请小心驾驶,不要强超强会,注意路侧车辆和行人。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,驾驶货车、拖拉机、三轮车请勿违法载人。
4、货运车辆驾驶人要自觉抵制超载运输,严格按道行驶,不随意变更车道和长期占用超车道。在长下坡和急弯路段,提前试踩刹车,严控车速车距,谨防刹车失灵发生危险。
5、驾驶过程中如遇到恶劣天气时,请降低车速,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避免紧急制动、紧急转向,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。
来源:新疆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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