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族
回族,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,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,又称礼拜寺。回族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,在新疆、青海、甘肃、陕西、山西、河北、天津、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云南、河南、山东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也有不少聚居区。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可知,全国回族总人口约为10586087人,其中,云南省有回族人口69.8万人。全省16个州市的129个县(市、区)均有分布,其中以昆明市及巍山、大理、永平、玉溪、砚山、寻甸、会泽、昭通、鲁甸等县(市、区)人口较多,居住也较为集中。
回族
回族是中东阿拉伯、波斯族系并融入的大量汉族为主体,兼容吸收了蒙、维、等民族的穆斯林民族。回族的“回”字,是沿用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旧称“回回教”中的“回”,回字“大口里有小口”,取该字意在告诫人们要言行一致,而且这与伊斯兰教的信仰——“口舌承认,心里诚信(穆罕默德奉安拉之命的宣教)”相符合。
回族
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。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吸收了汉族、蒙古族、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,服饰特别。回族有小集中、大分散的居住特点。在内地,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;在边疆,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;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,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。回族的通用语为汉语,在回族群内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回族
回族人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,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,经典主要是《古兰经》,信徒称"穆斯林"。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,遵循教规,不吃猪肉,狗肉,马肉,驴肉,骡肉,动物的血液等。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。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。按伊斯兰教历,每年12月10日为古尔邦节。每年的这一天,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。
回族
婚姻方面,实行一夫一妻制。回族婚礼很隆重,且有许多宗教和民族的特点。回族的婚姻与其他九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样受伊斯兰教的约束。穆罕默德说:"结婚是我们定制,背弃我的定制,不是我的教生。"回族的婚姻必须遵循伊斯兰教的规定,把结婚视为天命和圣行。婚姻须双方同意,在自愿的原则下,经家长和媒人施以聘礼,合乎教规手续,才能举行婚礼。回族穆斯林青年婚前要由男方下聘订亲,并择婚礼日期。婚礼结束,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,举办较丰盛饭菜待客,开宴前得请阿訇(或师傅)"光道口",后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才能开始就餐,但禁止喝酒。
回族
回族分布较广,食俗也不完全一致。清真饮食是回族的普遍饮食习俗,这种饮食习俗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较为明显,最突出的特点即有着一系列的饮食禁忌物,各地回族由于自然地理条件不同,饮食习惯也各具特色,但在饮食禁忌方面却较为一致。云南回族在重大节日、婚丧大事等隆重场合,还习惯炸“油香”(油炸面饼)款待宾客,馈赠亲友。
回族
回族的节日是伊斯兰教的三个传统节日:开斋节、古尔邦节和圣纪节。开斋节要过三天,第一天从拂晓开始就热闹起来。“古尔邦”,阿拉伯语音译“尔德·古尔邦”,意为“牺牲”、“献身”,故亦称“宰牲节”、“忠孝节”。一般在开斋节过后七十天举行。过后,还要举行一个隆重的宰牲典礼,就在这节日里,除了炸油香、馓子、会礼外,还要宰牛、羊、骆驼。
回族
回族服饰有鲜明的民族特色,在回族聚居区中,回族群众依然保持着中亚人的传统穿衣打扮。回族男子戴无檐小白帽,亦称“回回帽”或“礼拜帽”,清真寺里的阿訇、满拉和笃信宗教的回族老人则喜爱戴缠头。回族妇女一般都头戴白圆撮口帽,戴盖头(也叫搭盖头),一般少女戴绿色的,已婚妇女戴黑色的,有了孙子的或上了年纪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。
回族
回族的丧葬习俗有鲜明特点,提倡速葬(一般两天内入土为安),薄葬。回族一般将去世称为“归真”。归真后,请阿訇或安放到清真寺,按教仪举行殡礼,穿“克凡”(用白布裹尸),于当日太阳落山前安葬。如果当天不能安葬,允许亲友探望埋体(俗称“善面”),守夜,哀悼亡人,抚慰生者,但不跪拜哭丧,次日日出后安葬。参加回族的葬礼或祭奠亡人,不上香烛祭品,可以敬献鲜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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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关于我们回族同胞的一些历史文化,愿我们加强民族交流,促进国家繁荣发展。
回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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